媒体公告
首届揭阳市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作品征集启事
来源:安博电竞最新地址    发布时间:2024-11-03 07:56:41

  为开发利用揭阳市丰富的文旅资源,创造性传承弘扬地方优良历史传统文化,结合我市的实际,决定举办首届揭阳市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征集启事如下:

  (一)产品设计类:征集具有揭阳地方文化、传统技艺工艺的特色设计产品,或体现创新设计理念,符合新消费的文创产品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遗产创意产品设计(文物、非遗等)、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地标、景区等)、产品包装设计(特产等),创意要有转化成商业模式和市场化落地的可能。

  (二)视觉传达类:揭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品牌LOGO视觉设计。LOGO要求富有艺术性、传播性、应用性、共识性。

  (一)产品设计类1.产品实物;2.平面视觉及产品设计类图(可衍生或转化为产品)。(二)视觉传达类平面视觉设计图

  参赛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院校师生、个人从业者,以及国内外设计类协会、企业、机构等设计师或团队。

  1.实名投稿制,作者提交作品时,须填写大赛报名表,须本人签字或单位盖章;

  2.作品提交格式为:产品设计图或产品实物(建议有实物的作品,设计作品与实物一起递交);

  5.获奖作品将用于线下、线上展示推广,其中获奖作品将视为同意参与赛后推广展示,并无偿提供作品3份;

  (3)创作短视频一条,参获奖者作品提供一个短视频(1分钟内)进行宣传推广。

  1.实名投稿制,作者提交作品时,须填写大赛报名表,须本人签字或单位盖章;

  2.作品提交格式为:设计图尺寸53×76cm(高),电子文件:JPG 格式,分辨率300dpi,色彩为CMYK模式;

  5.获奖作品将用于线下、线上展示推广,其中获奖作品将视为同意参与赛后推广展示;

  (3)创作短视频一条,参获奖者作品提供一个短视频(1分钟内)进行宣传推广。

  奖项分为产品设计、视觉传达两个类别,每个类别设置:一等奖:1名(每名50000元+证书)

  (备注:如本次大赛征集作品,专家评委一致裁定未达到一等奖作品,该奖项可空缺。)

  (二)作品评选时间:大赛初评3月11日至13日,网络投票3月14日至18日,大赛终评3月19日至21日,公示3月23日至24日;

  (1)参赛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实物作品送至指定地点。作品相关衍生应用、产品外包装及相关文宣介绍材料应一并提交,作品提交时可附展示效果图。实物作品在提交时应自行包装完好,并在包装外部标注作品编号及名称等信息,可选择邮寄或上门提交。参赛作品邮寄时请妥善包装,如在寄送途中有所损坏,由投寄人负责。

  (2)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印报楼四楼408室。

  (2)邮件和作品请以“姓名+国籍+城市+作品名+类别+手机号”的方式命名。

  。(2)邮件和作品请以“姓名+国籍+城市+作品名+类别+手机号”的方式命名。

  本届大赛作品评审共分为两个阶段:初评阶段、终评阶段,根据大赛工作方案及作品评审工作需要,评审有关工作安排说明:

  组建评审委员会。为确保大赛的权威性、公正性及学术性,由承办方聘请来自行业及学术界知名人士,包括行业领域知名人士、重点高等院校知名教授、业界著名设计师等,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各类奖项的评定,并负责处理竞赛过程中的重要性专业方面技术问题。

  综合考量参赛作品,从创新性、文化性、可落地性、前瞻性、作品传达等方面来综合评选作品。

  1.创新性:能够充足表现创作者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内容完整,设计新颖,突破局限。

  2.文化性:作品能深入挖掘文化内涵,体现文化要素和背后的故事,在展现揭阳文化的同时赋有美观性。

  3.可落地性:在宣扬揭阳文化和产品理念的概念设计的同时,具备实际落地和推广的可能性。

  4.前瞻属性:作品体现未来设计趋势,传递向上的、潮流的、年轻的生活方式。

  5.作品完整性:作品表达清晰、作品提交格式规范,描述清晰,表达流畅,内容完整。

  (1)综合考量作品创新性、文化性、可落地性、前瞻属性、作品完整性共五个指标,每个指标20分,评委给出1-20分的评价,作品最终得分取对应类别5名评审专家所打分数的平均值(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2)选出产品设计类作品20份,视觉传达类作品20份,共计40份参赛作品进入决赛。

  (1)网络投票3月14日至18日,对进入决赛的作品开展为期5天的网络投票,承办方在线上平台设立投票专页,邀请广大网民共同评选出最喜爱、最具代表性的作品。网民每人每天每类别可投票1次,每票计1分。每个类别选出网络投票得分前5名加1-5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第五名加1分)。

  (2)在3月19日至21日,首届揭阳市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以评审答辩+实物展示(如有)的形式,邀请5名评审专家进行现场对两个类别作品评分,专家所评分数的平均值(满分100分)加网络投票所加分数构成。最后依据分数高低选出两大类别各种奖项。

  (3)如有出现相同分数,以初评得分高者入围。如仍无法确定名次,则由评委再次根据相同分数的作品进行重新打分,直至分出名次。

  2.本次大赛中作品所涉及的任何商标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或其他纠纷,均由参赛者或相应参赛团队承担对应法律责任,主办方概不承担;

  3.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均须为参赛者原创或拥有版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一经发现抄袭或其他侵犯权利的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收回其所获奖金、获奖证书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投稿人承担;

  4.主办方自收到参赛作品时起,即有权将该参赛作品用于以宣传目的的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展览、报道和出版等;

  5.获奖参赛作品,主办方即拥有该参赛作品的全部宣传推广权以及该作品的发表权;

  6.获奖的参赛作品用于商业用途的,主办方需加强完善或开发、设计周边产品的,获奖参赛者或相应参赛团队应予以配合,具体合作条款另行协商;

  7.凡上传作品至本次大赛的作者,主办方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全部规则,任何经查实不符本次大赛要求的作品,将取消获奖资格;

  8.参赛者提供的所有素材资料仅供主办方使用,任何个人及单位没有经过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2.本次大赛中作品所涉及的任何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引起的纠纷,一律由参赛者或参赛团体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概不负责;

  3.参赛作品若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弄虚作假现象的,经查实或经赛后查实,由参赛人承担全部法律;

  4.参赛者在比赛期间不得将参赛作品以任何形式向不特定公众发布其应征作品或利用应征作品参与其他征集活动,不得自行行使、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应征作品及应征作品一切平面的任何知识产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行使、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应征作品的著作权、自行转让或许可他人以应征作品作为商标标识、外观设计、包装装潢等进行知识产权权利中请或者实际使用等行为;

  5.主办方自收到参赛作品时起即享有对参赛作品的发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展览、报道等;

  6.主办方有权对已获奖的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览、报道、出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等,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主办方上述权利,否则,主办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版权、知识产权,包括不限于商标设计、标志设计的著作权,有权免费使用获奖作品进行非盈利使用;

  8.如获奖的参赛作品用于商业用途,主办方需加强完善或开发、设计周边产品的,获奖参赛者或相应参赛团队应予以配合;

  9.凡上传作品至本次大赛的作者,承办方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全部规则,任何经查实不符本次大赛要求的作品,将取消获奖资格;

  10.参赛者提供的所有素材资料仅供主办方使用,任何个人及单位没有经过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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